关于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的业务公告
2016/8/27 20:30:28尊敬的用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以及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江西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规定(试行)》的公告(2016年第11号)有关规定,我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起推行电子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6年8月25日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推行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提供纸质的冠名增值税通用机打等普通发票。
二、用户如需纸质发票,可在营业厅登记电子邮箱地址后通过电信推送的电子发票邮件下载、打印发票,或根据短信发送的链接信息登录电信网上营业厅后查询、下载、打印发票,也可以关注‘江西电信’官方微信,回复‘发票’后查询、下载、打印发票。
三、您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登录地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一致性查验。
特此通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2016年8月
附件:电子发票表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
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
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税务总局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基础上,组织开发了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经过前期试点,系统运行平稳,具备了全国推行的条件。为了满足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需求,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节约社会资源,方便消费者保存使用发票,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有着重要作用。
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见附件1。
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1月26日
TAG: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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